秦雅君(以下簡稱秦):請您先談談您個人最初接觸文化藝術事務的經驗為何?
李翼文(以下簡稱李):因為家族裡所從事的行業的關係,我們從小就跟美術老師比較有來往。我跟我哥哥小時候就去學畫畫,這可能是最早接觸文化藝術的事情。我大三的時候,家族裡在討論要不要成立《雄獅美術》月刊,我投了贊成的一票,所以那一年《雄獅美術》正式成立,之後主要是由我哥哥李賢文先生主持。因為《雄獅美術》的發行,也讓我有機會對藝術有進一步的認識,特別是蔣勳擔任主編的時候,內容更為寬廣,本來只純粹在美術部分,後來也包含了建築、攝影,舞蹈等,因為這本刊物讓我們對於文化藝術有更進一步的瞭解。我們從小就有機會接觸到藝術家,包括楊三郎、林懷民、悉淞、蔣勳、李雙澤等等,當時接觸到的比較多是我們同年齡層的人,他們日後也都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翼文。攝影/蘇怡如
秦:那麼比較正式的參與文化藝術事務又是什麼時候的事?
李:那是我們工作以後的事了,我太太(劉如容女士)原本只是對音樂很有興趣,我們有一次機會跟畫家戴壁吟對談,戴老師不信邪說要把我太太教好,於是我太太開始跟戴老師學畫,沒想到她就此越走越深入了,夫妻兩個人在互動之下也會相互影響。之後林曼麗(時任台北市立美術館館長)想要仿效日本的方式做美術館之友,謝里法跟她推薦我太太,之後就成立了「美術館之友聯誼會」(註1)。當時我們的想法是,把企業界的人拉進去,培養他們對文化藝術的欣賞能力。這些人不需要是文化藝術的專才,只要有欣賞的能力,就有機會利用企業的能量協助文化藝術的贊助或推廣,所以我也很贊成我太太參與「美術館之友聯誼會」的會務,一直做到現在也快二十年了。
我自己覺得,企業界的人每天忙於事業,能夠欣賞與感覺藝術是一種享受,企業主應該要有這樣的能量,你才能讓人家與你分享。我想國藝會現在扮演的角色是一樣的,代表政府作一個中介的角色,就像「國藝之友」組織,因為國藝會會替大家過濾活動,所以我們每次都會參加,這也讓我們有這個機緣與大家分享美的感覺。

李翼文(左)、劉如容(右)夫婦前往觀賞「藝教於樂專案」獲補計畫上課情形。
秦:您個人或雄獅曾經贊助或參與哪些文化藝術事務?
李:我在2003、2004年擔任台北首都扶輪社總監時,就常去演講有關文化藝術的內容,以「文化發聲美不勝收」的主題來詮釋,將我對一些重要建築的感動與扶輪社的社友分享。
由《雄獅美術》所主辦的雄獅美術新人獎、雄獅美術創作獎,當時參加的人,現在都是美術系所裡的教授、系主任等,當時也透過雄獅鉛筆廠與《雄獅美術》的合作來推廣這些藝術家,我們很高興他們後來都很有成就。《雄獅美術》月刊的經營,後來獨立出去,之後又基於種種因素,在1996年停刊,不過出版的部分仍然繼續。
當時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協會,陳漢強及吳隆榮擔任協會秘書長時,雄獅也有贊助美術活動。此外我有捐了一筆錢給國際扶輪,每年利用孳息提供一個赴海外研習文化藝術領域的獎學金名額(「文化大使獎學金」),一年提供24,000美元的費用。我們扶輪社每年將訊息發出去,由各分社推薦,之後邀請文化藝術界專業人士來進行面試,再選出獲獎助者。
至於與國藝會合作的「藝教於樂專案」,其實是聊天聊出來的,我記得是有一次跟當時國藝會董事長林曼麗聊到,國小已經把音樂、美術、體育整合為「藝術與人文教育」課程,之後有些老師不具這類課程的專業背景也要去教,因此我們在想用什麼方式可以讓老師規劃出適合的課程。我們知道這類課程規劃不見得在每個地方都可以同質性的使用,同樣在台灣,台北、台東、屏東也不同。我們就想說我們贊助一百萬,國藝會出一百萬相對基金,主要讓國藝會來運作,我那時只有提到一個原則,那就是文化藝術沒有所謂最好的,所以也不能用考的,要讓不同地區都能有機會獲得獎助。第一屆「藝教於樂專案」作了三年,要進行第二屆專案時,國藝會提出一個調整方式,那就是獎助給文化藝術社團(註2),讓他們提出課程的設計並與學校合作實踐,透過這種方式,表現上獎助的對象少了一些,但最終獲益的對象還是一樣的。

第一屆藝教於樂專案成果發表會中,獲補團隊展出課程計畫之記錄與成果。

「第二屆藝教於樂專案」獲補團隊視覺藝術協會計畫「互動藝術的神奇魔力」於台北縣自強國小上課一景。
秦:有不少企業會以成立基金會的方式參與公益,但目前雄獅並未採取此種方式,在這方面,您個人或企業的考量為何?
李:我想可能是因為之前我們對這方面沒有研究,做的過程中曾考慮過,但一忙也就沒時間再想這個問題,現在其實無論是個人做或企業做也都還可以處理,成立基金會的方式比較大張旗鼓,也需要請專人來執行,那顯然是另一個層次的事情了。
秦:您個人或雄獅在文化藝術贊助上是否會以特定面向為重點?如果有,原因為何?
李:因為我們所從事的行業的關係,到目前為止都比較傾向在教育。一個社會最重要的是孩子,從小給孩子們好的教育將來就不會有一大堆問題。其實文化藝術不是一種認同別人欣賞什麼的領域,而是一種自己觸動、自己欣賞與自己接受的範疇。在美術教育的課程中,有時老師會說小朋友畫的不像,但其實不是像不像的問題,是你能不能讓小朋友學會使用各種工具去表達出他的想法,或者因為可以表達而讓別人可以瞭解。我們提供小朋友文化藝術的經驗不是要去培養藝術家,是培養他們的欣賞能力、接受能力,以及了解別人的能力。
秦:除了國藝會「藝教於樂」專案之外,您個人或雄獅是否有常態性或長期性參與或贊助其他計畫?
李:像國藝會這樣一個團體能夠與企業合作計畫是很有意思的事。另外,我們最近比較常贊助的是「無垢舞蹈劇場」。我跟我太太說,我看了「無垢」的演出,那種無聲勝有聲的氣氛,會讓你眼淚幾乎流下來,那種感動會讓你很shock,所謂的藝術是能夠觸動你成長過程的那種感觸與感動,所以我們好像在繳稅金一樣,每年都要繳一筆錢給她,而且還繳得很高興。這大概是從三、四年前開始的事,我想我們不必錦上添花,像「無垢」這麼好的舞團,瞭解的人不多,能將他們介紹給大眾是很重要的事情。
秦:您贊助無垢舞蹈劇場的緣起為何?
2006年國藝之友親近藝文活動前往觀賞「無垢舞蹈劇場」的演出,並與團隊成員對談。
李:我跟我太太本來不認識「無垢」,有一次我太太去法國參加亞維濃藝術節,有朋友帶她去看「無垢」的演出,回台灣在某一個場合又遇到了,就開始了贊助他們的行動。他們的團長有有時候也會和我們連絡,我們常常一忙就忘了,但他會很有技巧的提醒你,這是一種PR運作的技巧,三不五時來打招呼又打得很高明,你就知道繳稅的時間又到了。此外,他們表演之前的排練會邀請我們去看,我們會帶一票人一起去,他們出國表演返台的慶功宴也會邀請我們去。有時企業主給不給錢,是看你有沒有給他感動,伸手要錢是最不好的。透過別人幫你要錢也是一種方式,這是藝術團體PR技巧的問題。
秦:雄獅是否會接受來自藝文界個人/團體的勸募,進而參與或贊助文化藝術活動?如果有,會是基於哪些條件或理由?
李:「無垢」的部分是我個人的贊助,至於在公司的部分,要進行長期贊助要有內部的共識,但有時建立共識需要時間,這時自己掏腰包就好了。舉例來說,戴璧吟老師也是我很尊敬的藝術家,但他拙於言辭,半年前我有機會到台中去碰到他,就跟他買了兩幅作品,我後來也請我太太去台中再去多買幾張畫,其實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買作品,是希望這樣可以支持他們繼續創作下去。一般藝術家不會作自我的PR,所以我們遇到適合的機會就給予支持與協助。
像以前陳澄波的家人生活上有了困難,傳話到我們這邊來,我們就會給予協助也順便買幾張畫,也沒想到那個畫之後那麼有價值。假設你抱著期望值,為了投資增值去買畫,那也會很辛苦,剛好我們家族當時有這個機會,所以我們家現在就有兩張陳澄波的作品。我喜歡在藝術家很辛苦的時候去買畫,藝術家已經功成名就之後去買他的作品,那是另一種感覺。
秦:如果藝文界中的個人/團體期望爭取能企業的贊助,您會給予哪些建議?
李:他要懂得企業的目標與企業主個人的目標,我跟我太太以前是對美術有興趣,現在則是對建築有興趣,所以最近都出國看建築。所以如果要接觸,要懂得企業這邊的傾向是什麼,像我們公司如果要給贊助一定要是跟孩子有關的事,我不能去作與企業目標違背的事,像我就不能拿公司的錢去贊助建築。但我個人的彈性就比較大了。此外,有一個有力的介紹人代為引介,會比你自己介紹好。
秦:「藝教於樂專案」是由雄獅與國藝會合作執行的一項計畫,您認為它有別於企業自行贊助的特點為何?
李:如果跟國藝會合作,叫做雙贏或三贏。我們沒想到會一直做下去,因為國藝會也會適時來提醒是否該繼續作下去,在這其中企業主多半是被督促的一群羊,國藝會是驅趕的那隻牧羊犬,因為做的過程中,國藝會一定會讓企業有關的人去參與一部份,像期中、期末報告或是發表會會邀請我們去看,我們會看到老師與學生的感覺,會覺得值得繼續做下去,如果只是感覺到多花錢就會想不要做了。所以適量的參與是很重要的。
秦:「藝教於樂專案」的內涵與補助對象,在前後兩階段有頗大的不同,您對個別內容的看法為何?
李:目前這兩個方式都很好,沒有特別好與不好,我希望有第三個方式,但什麼是第三個方式,可能是國藝會要想的。第二屆「藝教於樂專案」這三年走完應該再換一個新的方式,就像我們學習成長的經驗都不一樣,在學校學的是傳統教育,出了社會是社會教育,我四十歲去讀政大企家班對我影響很大,五十歲去讀美國杜蘭大學EMBA給我另一個影響,你要keep on moving, keep on changing, 隨著時代改變。文化藝術本身是多元的,我想觸及的管道也應該是多元的。

圖為「第二屆藝教於樂專案」獲補團隊視覺藝術協會計畫「互動藝術的神奇魔力」於台北縣自強國小上課一景。
秦:您目前為國藝會「國藝之友」成員,且即將接任會長,您認為這個組織在促成藝術與企業合作的面向上,有哪些實質的幫助?
李:國藝會這邊會替國藝之友過濾節目,因此參與起來會覺得很舒服。因為在規劃上有特別的設想,所以你會對它更有信賴感,這樣參與起來真的很愉快,這種感覺,你再傳給你的朋友,帶動更多人的參與,就像我們在做文化藝術贊助一樣,讓這些五六十歲的成年人有機會去接觸到這一塊。
秦:您認為未來是否可能以更積極的動作去促成「國藝之友」成立之目標,又您認為應該如何導向成員實際的贊助行動?
李:我想在這一點上很不容易。我們只能提供機會,修行要靠自己。我們給他們多元的機會,看他們是不是能不能得到感動,進而去從事一些贊助計畫,這要看每個人的本質,敲開這門很不容易,而且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很多企業主夫婦就有不同的觀點,用排列組合來看,兩個人的正負會有四種可能,正正也只不過是四分之一。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希望投入資源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在受教育的階段就有相關的接觸,出社會後要連接上相關的事務就會比較容易了。在台灣升學主義掛帥的背景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如果有機會接觸文化藝術,就有機會發現,未來除了升學,還有很多其他的路可以走。人不見得生下來都想讀書,但應該都有不同的潛力,文化藝術是會讓人愉悅的事物,就看你怎麼去做。我們是一個升斗小民,也是一個小企業,有機會就做一做,有多少能力作多少事。
秦:您認為國藝會在推動藝術與企業合作的面向上,已具備哪些優勢?又有哪些地方是可以再加強的?
李:我看這幾個國藝之友,包括像威寶電信的許勝傑先生現在也開始在繳「稅金」了,他們也已經走入這個領域,尤其可喜的是他們夫妻兩個的態度是一致的。
至於未來可能可以關注的面向,我是在想台灣如果可以promote出像法國巴黎那樣的街頭藝人,可能會產生另一種生態。文化藝術不是只是關在房間給企業或比較有經濟水平的人看的內容,也要給平民百姓看得到,讓他們可以感動,這部分可以用什麼樣的媒介,是我覺得很有意思的事情。
譬如我們有沒有可能在幾個學校門口上下學時安排街頭藝人表演,和學生產生互動,或是在火車站表演和一般上班族產生互動。重點在於藝術活動能否讓平民百姓接觸得到,而且不要讓他們感覺這是些貴族的東西,什麼東西的呈現可以讓他們感動?我想一定是跟個人成長過程有關的東西,例如我小時常坐火車到樹林車站下去吃麵茶,那時是山珍美味現在不見得覺得那麼好吃,但那記憶永遠存在。我想人能不能欣賞藝術,可能是要勾勒起他某種過去的感覺,那是過去式。未來式是某種藝術的呈現,讓他感覺到這就是我所想像的未來,這就是我們應該走的方向。藝術走到這樣對社會的感動會比較大,不是只在美術館、音樂廳、戲劇院裡面。只是我還不知道怎麼介入這個領域,這需要你們的專業去思考。

李翼文於2008年起接任「國藝之友」會長,2007年終晚會上「國藝之友」前任會長洪敏弘將象徵會長職責之權杖交接給新任會長李翼文。左起國藝會前任董事長李魁賢、洪敏弘、李翼文。
註1:「美術館之友聯誼會」成立於1996年,劉如容自創會迄今均擔任會長。
註2:第一屆「藝教於樂專案」的獎助對象為學校,第二屆則改為藝文機構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