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企合作─林俊廷】打造藝術品牌,招睞企業資源──專訪林俊廷談藝企合作
【藝企合作─林俊廷】打造藝術品牌,招睞企業資源──專訪林俊廷談藝企合作

對於習慣科技聲光刺激又想望心靈沉澱的現代人來說,新媒體藝術正因能滿足動靜新舊之間的多樣期許,日漸蓬勃,新媒體藝術不僅活絡於當代藝術領域,在企業活動的應用中,也因其而炫目前衛的形象而頗受青睞。那麼,藝術與企業兩者相逢,產生的是怎樣的火花?科技藝術家、同時也是「青鳥新媒體藝術」(以簡稱「青鳥」)藝術總監的林俊廷,擅長以新媒體藝術帶來游走虛實的迷幻美感,在藝企合作上也有豐富且成熟的實戰經驗,包括展場空間設計、公共藝術和跨領域劇場等各式專案。林俊廷及其創立的青鳥團隊,如何能遊刃有餘地穿梭於藝術與企業之間?在藝術創作的純度和企業的訴求之間如何創造雙贏?藝術創意又如何為種種企業活動挑選出更動人的角度?我們試著爬梳多年來林俊廷和國內外企業、政府等不同單位合作的心得,也藉此一窺藝企合作的走向與可能。

「交通部暨中華電信仁愛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公共藝術」案中,青鳥新媒體藝術的作品《波之舞》。

「交通部暨中華電信仁愛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公共藝術」案中,青鳥新媒體藝術的作品《波之舞》。

問:能夠成功創造藝企合作,您認為自己關鍵的制勝點為何?

我們主動性強,採取「賣方市場」原則,也就是企業家應當全權信任藝術家,好比老饕信任名廚設計的菜單一般,藝術本該如此,這是我很堅持的。當然,我們對自身品質和合作案內容也很要求:一定要有趣、可以激發新的想法或技術。像我們和國科會合作《鑽石臺灣》時,完成了世界第一座360度環形互動劇場,合作《誰決定我們是誰?原住民的遷徙與改變》則幾乎與微軟同步發展出互動桌;我們一直在開發新的東西。藝術家要做自己的東西,絕對不能做企業的東西,那你就不是藝術家。和企業洽談時我只先提構想,因為一切還在發展,也還有可能性,所以我會先深入了解、溝通企業精神,著重整體情境的營造,而非故事線的堆砌,也不在業務討論上花太多時間,但是我絕對會為企業設想、為對方考量,畢竟企業也要加分,當然,自己把品牌做出來了,自然會有人慕名而至,我認為藝企合作要這樣比較正確。
 
就新媒體藝術而言,藝企合作時另一個重點是藝術家的作品成不成熟。這是為什麼我要培養團隊,要做新媒體藝術就要有完整的團隊才徹底。以前我單打獨鬥,一年做一、兩件作品就很了不起了,之前我在紐約Location One駐村,他們也覺得我很厲害,因為一個人在那裡埋首製作,作品就做出來了。當時Location One有一些技術人員協助藝術家,但由於技術工作人員不是藝術家自己培養出來的,使得做出來的作品味道不對,或者只解決了藝術家某些技術問題,或者藝術家看到了一些可能性而遷就,把特效當成作品。我回台灣,決定要走這條路,就只能徹底,要自己組團隊,並且要養得活。至今,「青鳥新媒體藝術」已發展出自己一套工作模式,可以快速完成從企劃、提案到整合執行的繁雜流程,靠的就是我們的團隊熱情和跨領域整合。

另外,每隔一段時間我們會休息,像青鳥今年(2008)10月後就不接案子,整理今年做過的東西、充電,我自己則在2008年「缺席」所有藝術展覽,沉澱想法。

問:您從事媒體科技藝術,它在藝企合作上有何特點或優勢?

據我觀察,新媒體藝術會是未來趨勢,因為它更能展現跨領域的長處,當然這也包括了藝企合作。2005年,我們負責中國生產力中心五十週年慶的舞台展演及視覺設計,通常這種公務性質的活動加上半官方的單位屬性,不可能辦得多活潑,但是我們提出很有趣的想法,對方聽了也很訝異。我們以電影的方式回溯中國生產力中心資料發展史,不但請來舞者表演,還讓其在螢幕上觸動控制,觀之猶如電影《關鍵報告》,充滿前衛科技感。再搭配中國生產力中心的吉祥物「鳳凰」,以投影方式讓鳳凰在紅樓會場內四處飛翔隱現,整個活動非常活潑,大家都專心觀看,半個鐘頭沒有人在睡覺──這種活動,一般大家都睡昏了。我們把它弄得像一部電影,他們也覺得很新鮮。

林俊廷和奇美企業合作,參與台南縣政府舉辦的「國際蘭花展」,林俊廷以互動裝置或近拍影像將蘭花的顏色調整得鮮美奪目,發揮奇美液晶螢幕本身的優點,其為作品《花絮-飄浮詩篇》。

林俊廷和奇美企業合作,參與台南縣政府舉辦的「國際蘭花展」,林俊廷以互動裝置或近拍影像將蘭花的顏色調整得鮮美奪目,發揮奇美液晶螢幕本身的優點,其為作品《花絮-飄浮詩篇》。

若要談及新媒體藝術其他的應用面,世博會可以是最大的發揮,因為世博會經費充裕、科技新穎、設備齊全。我在大陸時,由中國政府補助,前往愛知世博會參觀,足足參訪了五十個館,這讓我有更多機會考察不同的展覽,和許多館的館長交流,稱得上是「奇遇記」。在參與籌備上海的新媒體藝術國際中心,並擔任藝術總監的過程中,我則前往歐洲新媒體藝術中心參訪和考察,在看了許多機構,了解不同地方的運作、收藏和研究特點後,我愈覺得我們有條件做新媒體藝術,像荷蘭鹿特丹「V2動態媒體藝術中心」、奧地利林茲的「AEC電子藝術中心」,原本都是四、五個人的私人團隊,運作到後來,變成歐盟支持、政府支持,給我更大的鼓舞。我覺得,或許我也能這樣子去做。尤其對比於我在Location One的經驗,更覺得台灣和大陸很適合發展新媒體藝術,因為它太有條件了!不但很多軟硬體本身就是在台灣或大陸製作,而且資訊開放流通;在國外,你隨便問一個問題,人家往往會視為商業機密,「怎麼可能告訴你這些事」,但是台灣或大陸不會覺得這有多了不起,甚至打個電話就可以問到關鍵點。

問:從您的藝企合作案例來看,有不少是發生在對岸,什麼樣的動機讓您想將重心移往大陸? 

我2005年開始前往大陸考察。台灣的展演合作起步很早,也很精緻,但規模較小,而我在大陸看到奧運、動漫節、時裝節等活動,發現大陸的展演活動雖然未必精緻,卻都很盛大,在規模上有值得參考之處,加上歐美人士也都積極前往大陸拓展,身為同文同種的華人,不參與大陸的發展是很可惜的,我們不該一逕讓西方世界洞燭機先。

另一個問題是經費。在台灣,目前大多只能在有限的經費下去做好,還要幫委託方省錢,然而我們自己的態度是只要做得好,當後來發現更好的設備、更棒的表現方式,我們甚至願意不計獲利去執行,我們是用這樣的態度在做事的;縱然這樣的態度,使我們在台灣不至於會有案源、存活的問題,但你總是在差不多的規模(不專指預算規模);可是在大陸似乎有更多可能性,我們也想尋求其他更寬廣的空間。

青鳥新近完成北京新媒體藝術會所的互動裝置設計,LED吧檯設計則讓模特兒或舞者可以走秀表演。

青鳥新近完成北京新媒體藝術會所的互動裝置設計,LED吧檯設計則讓模特兒或舞者可以走秀表演。

對大型的新媒體藝術而言,空間和設備相對重要,相較於台灣政府機關,大陸政府──比如上海市政府──愈來愈重視大型展演與新媒體藝術,很多是硬體的大膽投資。舉例來說,和漢唐樂府合作,在大陸表演時,為了一個晚上的演出,光租用投影機就花了四十幾萬元人民幣;在上海藝術節,為了展出我與青鳥的作品,用了十台投影機,每台都是兩三萬流明,租金一天幾十萬。雖然這些費用不是直接花在藝術家或團隊身上,但是任何一個創作者更在意的是作品如何被呈現,而目前在台灣還沒遇到這樣的機會。大陸是更大的舞台,也是挑戰自己掌握大規模作品的調度與能耐。當然,去大陸未必更順利或更好,只是大陸在歐洲已非常受到重視,據我了解,不少歐美藝術機構都希望可以在大陸設分部,也很積極地在介入大陸展演活動,我們沒有理由在這樣的國際交流舞台上缺席。

此外,台灣常常做完一個展覽,沒有任何聲音,比如我們和奇美公司的藝企合作、與漢唐樂府的跨領域表演甚受好評,但是沒有人報導。我不是在意報導,媒體也可以只報導奇美、漢唐願意投資藝術,只要是正面的事物就該被報導,但台灣傳媒似乎比較關心政治與八卦。

還有,在台灣,常常大家想的是資源分配,齊頭式的表面公平,很多計畫平均分一分資源就結束,真正有執行力的人得不到足夠的幫助,反而幫助了敷衍形式的人。這對整個環境是不好的。拿到較多金額的公部門合作案,所有人的眼睛都會盯著你(拿的經費),這壓力很大。有時對我們來說,想為台灣做點事,就要有承受龐大的壓力的準備。

人員方面,目前「青鳥」在上海的伙伴近二十位,台灣較少些,整體工作人員比例是大陸、台灣各半。由於我是以培養人才為目的,投入很大的心力和資源,所以參與「青鳥」者須能長期待在大陸,有定居準備的才去。在大陸,我也帶他們看到很多不一樣的事情。以硬體空間來說,上海的「青鳥」在上海五角場800號文創園區內,面積約有400平方公尺、挑高5公尺,希望將來擴大空間成立跨領域藝術空間。我在北京的個人工作室在藝術區內,面積約有500平方公尺、挑高8公尺,在台灣,較難找到空間、地段及租金完全理想的空間。

問:參與藝企合作計畫,會產生與創作的衝突嗎?

我認為能找到與創作類型相關之處即可,藝企合作是可以達到兩邊雙贏的。之前我們做ACC(亞洲文化協會,Asian Cultural Council)在中山堂舉行的年會,也邀請奇美公司蒞臨,之所以邀請企業來,是希望讓它知道其所贊助的是怎樣的活動,也可以與ACC彼此認識,相互拓展視野。一個企業願意贊助藝術,該企業多多少少是藝術愛好者,但它或許不見得熟悉新媒體藝術,而我恰好可以扮演這個連結的角色。

2004年林俊廷為國巨公司規劃其在「北京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參與「中國國際通信設備技術展覽會」。

2004年林俊廷為國巨公司規劃其在「北京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參與「中國國際通信設備技術展覽會」。

之前合作過的統一企業到大陸發展,也與我有聯繫,彼此會問有沒有好的活動可以介入。像今年上海電子藝術節的企畫書我們也有給統一,讓統一評估有沒有環節可以共襄盛舉。

問:您有很多藝企合作已不止於純粹藝術創作,除了實戰經驗的累積,是否也要訓練自己的水平到足以應付所有不同可能的計畫?

一定要這樣。其實有很多單位來找過我們,但是我們不想重複自己做過的事。很多新技術我們用過一次就不用,不是非得以複製量產來賺錢不可。當錢來得太快,你會迷失。我們為什麼要去開發?我們想的是有經驗之後,下次要做什麼。賺錢不是我的事,我當藝術家就好。曾有人找我當策展人,我也沒應允,我很清楚自己要什麼。我自己的觀察是:現在年輕的新媒體藝術家,先討論的多半是技術,我覺得這樣不對,應該要回歸藝術本身,應該就自己能掌握的部份呈現得最好,這次過關了以後,下次再去玩新的東西。而跟企業或政府合作,是讓我們有資金進行新的計畫或作品。和企業合作,它們有內容要被呈現,有具體內容透過藝術及創意的手法去呈現相對是比較容易的。可是藝術家自身的創作,常常比較是沒有具體文本,比較抽象的精神層面,要做到淋漓盡致其實更難。因此,當遇到某些瓶頸,可以由藝企合作案去學習新東西,嘗試一些器材或想法,一方面給企業東西,一方面醞釀藝術創意,相輔相成,轉化養分,從而完成藝術作品。無論藝術創作或藝企合作,我都是先從想法出發,再去找設備或技術來完成。

問:依您豐富的經驗,會給尋求藝企合作者什麼建議?

雖然我們的經驗已經算豐富了,但我跟合作對象的表達一般都很保守,我不會跟企業說未來能做到什麼程度,我只會跟他們保守說大概的構想,但是我們大部份都能做到超過預期。

其次,是在沒有合作經驗的情況下,企業也必須信任藝術家。像我們在挑合作對象時,信任擺第一。若不能被信任或是把他擺在重要的位置,寧願不做。一般而言,我們不會主動找案子,不是因為自己大牌,而是因為如果對方是以出資業主的心態,雙方沒有互信溝通的基礎,是很難有好的成果。今天所說的藝企合作,藝術家若想的只是用企業資源,或者企業認為出資就該掌控一切,都是不對等的。
 
以和漢唐樂府合作為例,直到記者會前一天,他們都不全然知道我到底要作什麼,我也無法給他們看,很多呈現只能存在我腦中及現場。我知道如果花時間力氣去做示意可能反而是種不利於溝通與最後呈現的過程。時間及場地等各種限制我們會仔細考量,保守評估但充分準備,實際上做出來的成果往往比預期好更多,那是因為參與討論的過程,我就在了解及構思作品。而對方給予理解與尊重。我們喜歡的態度是,每一次去有一個新的嘗試,通常跟我們合作的對象都能接受我們的建議。之所以能如此,是因為我們有充分的準備。例如今年十月後我們就處於休息的狀態,在做一個年度的整理,為下一個階段作預備,當別人或許只顧著接案子,沒有思及案子的取捨和自身的成長時,我們不懼於閉關求進步。

問:談談您未來對藝企合作的展望?

跨領域創作是下一個階段很重要的藝術表現形式,之後青鳥也計畫跨足整合新的表演合作團隊或平台。我們經常觀賞、參與表演,已經知道自己能玩到什麼程度,而且有自己的想法。在進行跨領域合作時,不同元素各有其發揮的空間,但過去和表演團體合作,會遇到某些限制。我們認為在運用新媒體呈現視覺的工作上,新媒體應該擔任主角之一,與音樂、燈光、演員等其他藝術元素是對等的,而不只由單一角色領導全局。新媒體藝術的加入,可以讓舞台效果更有層次,打破傳統的束縛,只是一些合作計畫執行的過程並不如想像,所以我們想,乾脆自己建立團隊尋找更開放的模式。我們不是堅持一定要在什麼位置,而是如何能把事情、作品做到最好。

青鳥新近完成北京新媒體藝術會所的互動裝置設計,位於出入走道的色LED光線框。

青鳥新近完成北京新媒體藝術會所的互動裝置設計,位於出入走道的色LED光線框。

當今表演人才很多,但缺少跨領域結合的空間,不管傳統或當代,青鳥希望未來能自己開發一個影音系統和表現語彙,時機成熟時,也希望自己成立一個展演創作的平台,以此涵括數位影音、空間與身體等思考,執行自身或合作者彼此的構想。之所以計畫成立新的開放模式,也是期望青鳥能更全面地連結新媒體藝術、空間、服裝、舞蹈等不同領域,開發跨領域藝術的疆土,實踐藝術綜合的理想。正如瑪莉‧雪曼(Mary Sherman)所說:「跨領域創作-未來的藝術先驅。」我們期許跨領域的新可能性,這其中也包含了藝企合作的交流與創新。